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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是提倡,公职人员(甚至直系亲属)是不能从事商业经营的。
现在好像不提不问了[大笑]
蛇要吞象,必有灾殃!典型案例,深挖彻查,严惩不贷!今年是全国扫黑除恶攻坚年,中纪委、公安部24小时等着全国各地和海内外的大案要案举报!北京大律师吴丹红出兵亦可以彰显国法尊严!
对于公职人员来说,如果未实际出资,或出资超出正常收入水平,即便实际持有股份,也可以从贪腐入手查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