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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以前就出过类似事情 一老家伙闯红灯 司机急刹 还是把闯红灯的人压死了 公交公司赔了三十多万 然后反手就上诉 要求继承遗产的家属赔钱八十万 因为急刹 造成车上七八个乘客摔伤住院 这个事情也差不多 孕妇在车上出事 公交公司应该赔钱 然后公交公司去找抢方向盘的人赔钱
这个女乘客的受伤,是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,为什么要让受害者(司机被打)的单位来赔偿呢?是嫌疑人的身份特殊??还是………???
不是法盲,就是带节奏的。。公诉抢夺方向盘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赔偿公交公司并且3年起步,孕妇的是民事诉讼,公交公司赔7.3万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