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地一女子因与情人妻子冲突致对方骨折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。
一位女子因为与情人的妻子发生肢体冲突,导致对方骨折,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。事情发生在去年夏天,这名女子和情人之间的婚外情被对方妻子发现后,双方矛盾逐渐升级。某天下午,两人在街上偶遇,几句争执后便动了手。据目击者回忆,当时场面相当混乱,拉扯中情人妻子摔倒在地,手臂撑地时发出了清脆的声响。后来医院诊断为左前臂尺骨骨折,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。案件审理时,法院认为女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虽然她在事后赔偿了对方部分医药费,但受害人并未出具谅解书。法官在量刑时也考虑了冲突起因、双方过错程度等情节,最终判处她有拘役四个月。宣判后,女子当庭表示不服,声称自己是“一时冲动,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”。这件事在附近社区传开后,不少邻居都觉得唏嘘,说本来好好一个家庭,因为一段婚外情闹到有人住院、有人坐牢的地步,实在不值得。律师也提醒,感情纠纷中动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,反而可能把自己送进班房。现在,女子已经入监服刑,而受伤的一方仍在定期做康复治疗。
评论
这事如果发生在张某家,算不算防卫过当,过失伤人?
比如男的被关 女的净身出户